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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们生活节奏普遍快的现代社会,人们普遍心理有“偷懒”、“快餐”式的倾向,或认为,一家家居品牌只能靠“设计”来吸引消费者。
但是,现在的消费者却不傻。早在1994年,我国才第一次提出了“新概念”营销,而品牌则需要将“新概念”当作新的销售主张,引导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。
可是,作为一个家居品牌,要想真正实现“新概念”,首先就必须具备“极具震撼力的品质”,才有可能让消费者真正形成“新概念”。
“新概念”这个“新”,必须符合消费者内心真实的需求,如“温馨家轿”,与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对接,才能真正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。
所谓“新”,就是利用消费者已有的事物,来创造一个新的概念,这种需求,可以是消费者主观的、明确的,也可以是产品本身的。
如法国Licra公益组织针对中国市场推出的一种全新的牙膏品类“活润肌”,是一种全新的牙膏品牌概念,它的牙膏品牌理念是“活润肌”。
“活润肌”并不是从牙膏品牌内涵上,而是从牙膏产品的功效、包装上,用丰富的概念,迎合消费者的消费观念,实现消费者“新”。
从消费者的使用场景,到消费者的感官感受,从而,最终实现“新”。
品牌产品的新概念是新产品上市的基础,只有当消费者的感官感受真实,创造出真实的“消费者新”时,才能真正达到“新”。
这种新概念的创造,不仅仅是产品本身的创意,更是传播的手段。
可口可乐的“大创意”营销
“大创意”营销,已经被众多营销人所熟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