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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因本报采访活动需要,新闻记者需提供文本文档,供采主编,让采编充分掌握稿件内容;
2.新闻记者提供文本文档,供采主编,供采主编统一安排采访;
3.新闻记者需全程陪同,服务周到,并不收取任何费用;
4.新闻记者需全程陪同,服务周到,并不收取任何费用;
5.新闻记者提供文字文档,供采主编统一安排采访。
如果有涉及稿件的采写和审稿,提供稿件到现场的费用及相应寄送到出版机构的费用,新闻媒体和新闻专业记者还需全程跟进采访。
八项规定发稿费不再开放:
1.非编播人员不得以稿件提供给其他人;
2.非编播人员不得以稿件提供给采编人员;
3.非编播人员不得以稿件提供给媒介组员;
4.在编稿件时,以国家机关工作者群等名义,给予开通稿件或附加等特殊用途的编辑、发稿、修改服务;
5.媒体机构不得以“中央媒体”名义或者在全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媒体机构,以“地方媒体”名义或在全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媒体机构,对外发表稿件,或者署名、发稿件时,无加盖公章的公章的官方公章的行政机构,且有因违反《国家机关行政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而有争议的,可以由发稿机构协商解决;
6.稿件提供给媒介组员的报酬不得低于稿件的平均水平,对稿件的内容、形式、刊发、评论等也做出规定。